药品出库是仓库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工序,是将储存在仓库的各种药品按照有关部门的出库单据,经过验收、备货、复核、包装等各项工作,准确、迅速的发给提货者。
(一)药品出库原则
按照《药品管理法》的要求,出库必须执行检查制度。
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要求药品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、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,并做好药品质量跟踪记录。
先产先出:
是指对于同一品种不同批号的药品,在发货时应按照药品生产时间顺序将生产时间早的药品先行发出。
近期先出:
是指对于有效期长短不同的药品,在发货时应将近效期药品先行发出。
按批号发货是指按照药品生产批号集中发货,保证药品有可追踪性,便于药品的质量跟踪。
(二)药品的出库程序
药品出库时,应按照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质量检查和数量、项目的核对,核对无误后标明质量状况,做好出库复核记录,记录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:
出库日期、药品通用名、药品商品名、剂型、规格、数量、产品批号、有效期、生产企业、购货单位、发货人、质量状况、复核人等。
记录要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,但不得少于3年。